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賀州市招生考試院報考點考生注意事項
來源:路燈考研發(fā)布時間:2023-12-19 00:00:00
一、本考點統(tǒng)一配發(fā)考試文具。化學(農(nóng))(科目代碼315)可攜帶具有對數(shù)及冪指數(shù)計算功能的科學計算器(不得使用帶字典存儲和編程功能的科學計算器),其他統(tǒng)考科目考試中不允許使用計算器。
二、考點實行“2+1”安檢,將按規(guī)定使用“智能安檢門”、金屬探測器等對考生進行入場安檢,通過人臉識別、人證對比等對考生進行身份核驗,請考生務必提前到達考點,預留足夠的安檢時間,主動配合檢查驗證??忌蛭茨芡瓿砂踩珯z查造成不能按時參加考試的,后果由考生負責。
三、考生在進入考點封閉區(qū)安檢前,要將手機、電子手環(huán)、藍牙耳機、手表(含智能手表、電子手表)等所有與考試無關的物品放置在非考試物品暫放處。手機存放前先關機或調為靜音狀態(tài)??键c的非考試物品暫放處只供考生臨時放置非考試物品,不負責保管,如有損壞或遺失由考生自負。為避免考生物品遺失,建議考生盡量不要攜帶(穿戴)手機、手表、電子手環(huán)等具有金屬的物品或衣物(首飾)和與考試無關的物品前往考點。
四、考生因個人身體特殊情況(如裝有心臟起搏器、助聽器、孕婦等)不能使用安檢設備進行檢查的,須有三級甲等醫(yī)院出示的書面證明,考生主動向考點工作人員報告,由考點安排專人進行個別安檢。
五、考生不得攜帶任何書刊、報紙、稿紙、圖片、資料、具有通訊功能的工具(如手機、手表、智能眼鏡和照相、掃描等設備)或者有存儲、編程、查詢功能的電子用品以及涂改液、修正帶等物品(經(jīng)自治區(qū)招生考試院批準的為殘疾考生提供合理便利物品除外)進入考場。
六、請考生密切關注國家教育部、廣西招生考試院及賀州市教育局官網(wǎng)及微信公眾號發(fā)布有關研考的信息公告,并保持通訊暢通,及時接收相關提示提醒,如有疑問可主動向報考點咨詢。
七、考場查詢詳見附件,賀州第二高級中學考點實行封閉管理,考生不得提前進入考場教室。
衷心祝愿廣大考生不負韶華,勇敢追夢,在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中取得理想成績!
附件:考場安排索引表
注:公告中附件可通過“賀州教育”微信公眾號《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賀州市招生考試院報考點考生注意事項》附件下載。
賀州市招生考試院報考點
2023年12月19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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